青岛合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
导语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办公地点在哪?有哪些流程?青岛本地宝为您收集有关内容,如下:
所属机构:市工商局(青岛市)
事项类别:许可事项
办理期限:承诺期限:3工作日 法定期限:15工作日
办公地点:市南区香港中路 17号 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市工商局窗口及各分局所在地
联系电话:85916362
监督电话:85730761
1、办理条件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所需申办材料
合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三)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1份 ,出具单位:申请人 )
3、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地点 | 办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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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受理——决定——发照 | 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 | 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市工商局窗口及各分局所在地 |
4、办理条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5、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条第一款: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合伙企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企业登记。
6、申报材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合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三)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7、表格下载
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