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办理2021年青岛市李沧区公租房选房事项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导语 2021年11月24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李沧区2021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选房须知及计分排序结果公告》,委托办理选房所需材料详见正文。
委托办理所需材料
若本人无法参加,受委托人须持公证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入围人员身份证原件、户口簿、结婚证以及关系证明参加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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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房时间、地点
家庭类别 |
选房顺序号 |
选房时间 |
选房地点 |
入围家庭 |
退役士兵家庭排序1号-18号 |
11月29日上午9:00-10:00 |
君峰路30号李沧区房屋服务中心2楼会议室 |
普通入围家庭排序1号-50号 |
11月29日上午10: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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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入围家庭排序 51号-100号 |
11月29日下午1:30-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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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入围家庭排序101号-150号 |
11月30日上午9: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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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入围家庭排序151号-216号 |
11月30日下午1:30-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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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补家庭 |
候补家庭排序1号-100号 |
12月1日上午9: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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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补家庭排序101号-587号 |
12月1日下午1:30-4:00 |
咨询电话:
李沧区住房保障中心:84610097
李沧区振华路管修所:84651178
香江和苑物业办公室:86767072
监督举报电话:
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826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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