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标准

导语 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一般依据自主吃饭、自主穿衣、自主上下床、自主如厕、室内自主行走、自主洗澡这6项指标综合评估。具体标准详见正文。

  生活自理状况评估标准

  ➤以下6项全部达到的,可以视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

  ➤以下3项一下(含3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以下4项以上(含4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一般依据这6项指标综合评估:

  1.自主吃饭;

  2.自主穿衣;

  3.自主上下床

  4.自主如厕;

  5.室内自主行走;

  6.自主洗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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