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办事指南
导语 青岛市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办事指南来了,申请条件、材料、入口及流程等攻略来了。
青岛市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办事指南
【点击链接查看:政策原文】
一、申请公租房“一件事”联网核查事项包括有哪些
1.保障性住房信息
2.个人身份信息
3.车辆信息
4.低保、特困、低收入人员信息
5.婚姻信息
6.学历信息
7.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
8.不动产登记信息
9.公积金缴存信息
10.个人企业开办信息
二、申请公租房“一件事”服务对象有哪些?
具有青岛市户籍且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拟申请办理公租房业务的申请人;
三、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办理条件是什么?
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西海岸新区(以下简称市区):
户籍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申请公租房及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全部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且其中至少一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3388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的4倍。
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前5年内,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房屋征收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申请人将住房所有权和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应合并计算原住房面积。
即墨区:
户籍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申请公租房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均具有我区常住户口,且至少一人为城镇居民(非农业),并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3388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
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家庭,核算住房面积时按用地面积加第二层及以上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前5 年内,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房屋征收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申请人将住房所有权和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应当合并计算原住房面积。
胶州市:
1、申请人家庭成员均为胶州市常住户口(单身未婚人员需年满30周岁),其中至少一人为胶州市城镇常住户口,并达到5年以上;
2、家庭成员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17平方米以下(原有房产交易记录需满5年以上);
3、上年度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3218元以下;
4、家庭财产总额在上年度家庭成员年收入标准上限4倍以下。
平度市:
1.申请人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平度市城区范围内(潍莱高速以南、白沙河以西、泽河以北、秦皇河以东,下同)5年以上常住户口。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住房建筑面积依申请人在平度市城区范围内拥有的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进行核定。
3.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53032元(含)。
收入核定时段为申请之日前不少于6个月的平均月工资。
4.家庭财产在调查期内不高于人均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莱西市:
1.具有莱西市城镇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单身人员除符合前述条件外须年满30周岁;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月平均额,以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7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四、申请公租房“一件事”材料清单有哪些?
五、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办理时限是多少?
15个工作日
六、申请公租房“一件事”收费依据是什么?
不收取费用。
七、申请公租房“一件事”结果送达方式有哪些?
1.窗口出件。当地便民服务场所综合服务窗口或申请公租房“一件事”服务窗口。
2.在线查询。线上在“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查询。
八、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咨询方式有哪些?
现场咨询:各区(市)住房保障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服务窗口
电话咨询:各区(市)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咨询电话(见附表)
九、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办理渠道有哪些?
1.现场申请。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申请公租房“一件事”窗口提出申请。
2.线上申请。线上在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站“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专区、“爱山东”移动端青岛分厅“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专区以及青岛市住房保障公共服务系统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