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积金租房提取指南(条件+额度+渠道)
导语 在不少小伙伴的概念里公积金好像只跟买房有关但其实咱们还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噢那么青岛公积金租房提取怎么办理?指南来啦。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指南
01、租赁提取条件
1.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本市住房的。
02、提取情形
共有四类租房提取情形,职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1.租住商品住房的(房屋租赁未登记备案),无需提供租房材料,可直接按照新政策调整后的限额办理提取手续。
2.租住商品住房的(房屋租赁已登记备案),提供租赁备案凭证及发票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夫妻双方每年最高提取36000元,多子女家庭不设提取限额。
3.租赁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及租赁型人才住房的,提供租赁合同及租金缴纳凭证,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
4.租赁的住房属于住房租赁企业统一运营管理的,租赁企业备案加入“住房公积金支付”体系后,租房职工可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03、提取额度
提高租房定额提取额度,并将提取额度以“个人”为单位调整为以“家庭”为单位。
无房职工未提供房屋租赁备案凭证的,由每人每年最高提取16800元,调整为单身职工每人每年最高提取18000元
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每年最高提取36000元。
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及新市民、青年人可全额提取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图源:青岛住房公积金
来源链接:
http://www.qingdao.gov.cn/zwgk/xxgk/gjjgl/gkml/gwfg/202411/t20241113_8566639.shtml
04、提取频次
租房定额提取及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新市民、青年人租房全额提取,按自然年度计算提取额度。
职工未提供房屋租赁备案凭证的,应从当年1月份开始核算提取额度,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租房提取次数不受限制,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当年度最高提取限额,当年未提额度不再累加至下一年度。
05、租赁提取办理渠道
租房提取已实现全程网办。职工可通过青岛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青岛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智慧网厅、“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含“爱山东”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渠道线上办理提取手续,也可到各区(市)住房公积金营业大厅现场申请办理。
图源:青岛公积金
【以爱山东APP为例】
1、打开“爱山东”APP,首页点击“住房公积金”进入“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
图源:爱山东APP(下同)
2、点击左上角切换缴存地,选择“青岛市”,在线办理选择“青岛公积金”选择“个人版登录”;
3、即可查看账户余额、月汇缴额、基本信息、缴存信息及明细等内容。点击“租赁住房提取”,根据相应页面要求,填写上传相关信息及文件,提交申请即可。
图源:爱山东APP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租房提取】可获青岛公积金租房提取申请入口、条件|额度|材料、承租公租房的提取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