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申请特困人员无生活来源认定标准
导语 特困人员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财产状况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无生活来源。更多信息详见正文。
申请特困人员无生活来源认定标准:
特困人员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财产状况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无生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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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特困人员无劳动能力标准:
1、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3、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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