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季度青岛市统筹产权型人才住房选房办法
导语 2021年12月2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3季度全市统筹产权型人才住房选房有关事宜的通知》,选房办法详见正文。
选房办法
1.入围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进行选房。
2.选房时务必带齐材料,如材料不全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选房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入围人员选房时以家庭为单位,根据选房顺序由现场工作人员叫号进入选房区选房,每个选房家庭不得超过两人,选房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房号选好后不得进行修改。
4.入围人员选定房屋后,现场签订《人才住房认购协议》,并缴纳认购定金,现场不能缴纳认购定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选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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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2.如本人不能参加选房,委托他人办理须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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