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居住证签注流程(个人办理)

  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新办理的居住证有效期限为一年

  居住证有效期满前一个月,流动人口可以到派出所办理换领居住证。

  居住证超过有效期后,流动人口仍在居住地居住,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换领居住证。

  目前换领居住证后就视为签注,签注不收费。

签注条件

持证人申办居住证签注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继续有合法稳定居所。持证人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内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记录的居住时间累计满八个月的,视为继续有合法稳定居所;

(二)继续有合法稳定职业。持证人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内在青岛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八个月的,视为继续有合法稳定职业。

按照《条例》的规定,已在我市办理居住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引进人才,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一)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资格认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具有较高专业技能以及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的人才;

(二)取得青岛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以上条件可以参考居住证办理条件:青岛居住证个人办理条件

签注方式

持证人可以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申办签注,也可以通过网络等方式申办签注。

1.受理点签注

持证人到居住证受理点申请签注的,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受理点经初步核对,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并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即时告知理由。

2.网络签注

电脑签注:持证人通过网络申请签注的,应当通过居住证账号登陆山东公安居住登记平台,填报有关信息,申请材料完备并提交成功的,系统出具受理回执。

签注时间

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一次。

持证人可以自居住证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前六十日内申办居住证签注。

逾期不签注或者签注有效期届满的,使用功能中止。

注:持证人在规定签注时限内提交了签注申请,但在公安机关审核期间的三个工作日内有效期届满,居住证功能不中止,继续有效。

签注流程

持证人通过网络申请签注的,应当通过居住证账号登陆网上办证系统,填报有关信息,申请材料完备并提交成功的,系统出具受理回执。

1.居住证账号

申领人通过网络办理居住证相关业务,应当先行申请居住证账号。申领人可以通过网络或者到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居住证账号。

2.账号实名认证

未实名的账号只能在网上申请首次居住证申领;

实名认证后的账号可以通过服务平台办理居住证签注、换领、补领、再次申领等业务。

阅读:青岛居住证账号实名认证

3.签注申请

用户在申领居住证后,在签注期内可以登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进行签注申请,登录后在【我的居住证】-【签注管理】中,可进行签注和查看签注流程的相关操作。

用户可在【签注管理】的列表中查看自身办证后的相关签注信息,如签注申办时间、签注条件、下次签注时间等相关的信息;

4.个人签注

电脑签注:个人网上进行签注的,在使用个人账号登陆山东公安居住登记服务平台后,点击【我的居住证】-【签注管理】-【办理签注】即可进行网上签注申请。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公安机关收到签注申请后,各相关部门应当自收到待核实信息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工作,并向公安机关反馈核实结果。

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即时签注;

不符合条件的,受理点应当即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申请人要求书面答复的,应当向受理其签注申请的受理点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答复。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住证】可获青岛居住证申请入口、附近派出所实时查询入口、办理流程|材料、用处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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