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青岛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导语 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发放标准★
1、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
2、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3、如果职工为正常出勤,用人单位则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折算公式:防暑降温费日标准=(300或180)/21.75
拓展阅读>>>
《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或者户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和含盐饮料;提供的清凉饮料等不能充抵防署降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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