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租房申请配租流程
导语 青岛市公租房申请按照轮候机制、选房及配租流程来进行,具体为申请登记、登记家庭信息公示、计分排序、轮候选房等顺序,详见正文。
青岛公租房申请配租流程
(一)申请登记
当户籍所在地区住房保障部门发布面向户籍家庭的配租公告后,符合配租条件,且有配租意向的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和加分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登记。
1.现场申请。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申请公租房“一件事”窗口提出申请。
2.线上申请。线上在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站“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专区、“爱山东”移动端青岛分厅“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专区以及青岛市住房保障公共服务系统进行申请。
①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站
http://qdzwfw.sd.gov.cn/qd/public/index/statichtml/index_qd
②青岛市住房保障公共服务系统
https://zhufang.qingdao.gov.cn/zfbz/index
(二)登记家庭信息公示
申请人按规定办理登记后,现场领取《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登记回执》。登记期满后在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对申请登记情况进行公示。
(三)计分排序
依据青岛市公租房轮候排序规则进行评分排序,计分排序结果将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部门及市民代表的共同监督下,通过计算机软件系统计算产生。同时,根据实物配租房源及申请家庭数量情况,按分值由高到低确定正式和候补入围名单。正式入围名单按实际房源数量确定,候补入围名单按照不低于房源数量的50%确定。入围名单及选房顺序通过《青岛日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各区政务网对外公布。
(四)轮候选房
统一按照计分排序名单顺序依次选房。准予配租家庭按照公布的选房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选定配租房屋,并领取《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定位通知单》。实物配租家庭确定配租房屋后,在规定时间内持《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定位通知单》和身份证到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单位签订《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交纳房屋租金,并办理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