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范围
导语 青岛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人可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线上申请,或持补贴对象身份证件到注册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现场申请,申领指南来了。
最新政策:青岛市关于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等三项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本通知自2025年4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4月25日)
注意:《关于做好创业补贴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于2025年4月25日到期后不再施行。在本通知施行以前月份(含当月)符合《关于做好创业补贴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发〔2022〕6号)创业补贴申领条件但未在政策有效期内申领的,仍可按青人社发〔2022〕6号文件规定申领,受理时限延长至2025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人员范围★
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
其中,首次创办是指2013年10月1日以后,补贴对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首次登记注册创业实体(不含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方式创业的创业实体)。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小微企业的,可视为首次创办。
申领条件
1.补贴对象创办的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须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满12个月,且在补贴申领及审核期间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2.补贴对象创办小微企业的,须在所创办的企业办理就业登记、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创办个体工商户的,须在所创办的个体工商户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补贴申领及审核期间,补贴对象的职工社会保险费应处于在缴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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