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保政策

导语 2021年5月31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务派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保政策请看正文。

  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务派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规定:

  社会保险

  一、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青岛市社会保险有关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被派遣劳动者按照规定参保缴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二、外省市劳务派遣单位向青岛市用工单位派遣劳动者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在青岛市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未在青岛市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劳务派遣】可获青岛劳务派遣意见稿、资质办理、劳动合同、社保缴纳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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