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产假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导语 青岛产假可以从产前15天开始休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其中包括: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具体详情详见正文。
青岛产假可以从产前15天开始休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其中包括: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没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青岛产假,主要可分为产前假以及产后假两个部分,通常产前可以休15天。一般女性在预产期的前15天开始休假,就正式记录产假的数据统计中。
【扩展阅读】
女职工产假天数及工资
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生育总产假天数
分娩方式及胎儿数
产假天数
产假期间待遇
医保部门按规定发放
用人单位依法支付
单胎顺产
158
98天生育津贴
60天产假工资
单台难产、剖宫产
173
113天生育津贴
60天产假工资
双胞胎顺产
173
113天生育
60天产假工资
双胞胎难产、剖宫产
188
128天生育津贴
60天产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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