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职称评审条件

导语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8月17日发文《青岛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对青岛市职称评审做了相关说明,青岛市职称评定的条件范围请看正文。

  职称评审条件

  不同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有不同的标准条件, 应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相应层级职称的标准条件。有关标 准条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标准条件” 栏目进行查询,或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评定”专栏——“职称政策”栏目进行查询。

  职称评定的范围

   ⑴凡在青岛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⑵在青岛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青岛市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⑶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不得参加评审职称。

   ⑷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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