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明认定指南
导语 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明怎么认定?在哪里可以办理?青岛本地宝为大家带来相关信息,一起来了解!
2021上半年青岛市教师资格证认定指南
一、认定批次及网上报名时间
(一)第一批次。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往届毕业生。
网报时间:2021年3月23日8:00—4月1日17:00。
(二)第二批次。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往届毕业生。
网报时间:2021年6月15日8:00—6月29日17:00。
二、申请入口
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点此进入
三、申请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在青院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青岛市的中国公民,可在青岛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青岛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符合要求的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人应取得所在学校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他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四)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七)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中的任教学科一致,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还应与所学专业或所从事专业(有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一致。
四、认定机构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在青院校(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所在的区(市)教育(体)局作为认定机构。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青岛市教育局作为认定机构。
五、网报现场确认点的选择
为方便申请人,青岛市教育局不设现场确认点,其承担的现场确认工作委托各区(市)教育(体)局办理。
所有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其现场确认点均为本人户籍、居住地(持有居住证)、在青院校所在的区(市)教育(体)局。
六、体检时间
6月21日至7月2日
为方便申请人就近体检,申请人可在本次认定工作所有指定医院中任意选择一家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及体检医院名单见附件2)。除孕妇可凭妊娠证明免予胸透项目检查,其他人员均需按规定完成全部项目检查。
七、现场确认
7月5日至7月9日
已完成网上申报和体检合格的申请人到相应确认点(与网上申报所选确认点一致)携带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确认点及申请材料见附件3)。申请人因故无法亲自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持其有效身份证件及办理所需全部材料代为办理(委托书见附件4)。
八、认定机构及证书发放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所在的区(市)教育(体)局负责认定。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青岛市教育局负责认定。高新区的认定工作由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
(二)7月30日起各认定机构通过邮政EMS陆续将《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寄给申请人,邮费由各认定机构承担。请申请人网报时务必填写好正确的邮寄地址。邮寄信息格式:收件人姓名: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收件地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XX小区XX号楼XX单元XX室。
九、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在报名前,务必认真查阅认定通告,仔细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相关提示,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网上申报、体格检查和提交材料等,以免错过工作安排。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后,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将自动对所提交学历进行在线验证。其中,验证不通过的,国内(不含境外)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国(境)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为准,未经认证的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外)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请未通过在线验证的申请人提前自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备提交,在学信网无法查询或认证的高等教育学历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2021年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对象及认定条件.doc
附件2:2021年第二批次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及体检医院.doc
附件3:2021年第二批次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点及申请材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