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共享停车须知
导语 青岛市城阳区在第一批政府机关共享停车场的基础上,开放了第二批共享车位,共享停车须知请看正文。
开放共享须知
1、营业时间:工作日停车时间为18:00至次日早晨7:30,社会车辆须在次日7:30前驶离停车场;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允许全天停放,之后第一个工作日7:30前驶离停车场。夜间22:00至次日6:00无特殊情况禁止出入。
2、有停车需求的车主在工作日8:30至下午5:00提出停车申请,经审核后可按规定停车。
3、停车场只提供车位使用,不承担保管义务和保险责任;本停车场为收费错时共享,仅在收费政策出台前免费开放。
4、对两次(含两次)以上不按规定停放、驶离且拒不整改的车辆,将纳入联网黑名单,取消停车资格。
5、请锁好车辆门窗及后备箱,勿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以免丢失。
6、车主需在车辆挡风玻璃明显位置放置联系方式,有情况方便通知。
7、本停车场只对7座以下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开放。
8、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不得驶入停车场。
9、车主不得损坏停车场内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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