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四区政府定价停车场收费配套保障措施
导语 为有效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引导车辆合理分流,鼓励绿色出行,缓解道路交通压力,根据《青岛市停车场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四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政府定价停车场收费改革方案。
配套保障措施
道路泊位夜间时段免费。
优先考虑“三证合一”居民道路泊位计月需求(“三证”指身份证、行驶证、不动产权证或经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计月收费标准一类区域为350元/月,二类区域为280元/月,三类区域为200元/月。实行计月收费的车辆,未达到计月收费标准时,按计时收费标准据实收取。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结合停车供需实际,适当施划供市民限时停放的蓝线泊位,利用交通空闲时段增加临时车位供给,更好满足市民基本停车需求。
开放式小区内城市道路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评估研判不影响公共出行的,社区可在属地政府指导下成立停车自治组织。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在公安、发展改革、住建、城管等部门指导下,对自治区域内道路泊位自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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