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青岛招用湖北籍劳动力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领指南(条件+标准+流程)
导语 青岛招用湖北籍劳动力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来了,青岛本地宝为大家整理了相关信息,赶紧来看看怎么申领的吧!
补贴范围和条件
青岛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招用初次在青就业的湖北籍劳动者,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招用同一名劳动者的只补贴1次。对与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未满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已享受剩余期限见习补贴的企业,不再享受招用湖北籍劳动力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同时满足招用湖北籍劳动力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条件的,只能按规定享受一项补贴。
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每新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申报流程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实行“零跑腿”,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提出申请,全程网办。企业按照系统提示录入企业和吸纳就业人员基本信息,并上传吸纳就业人员户口簿单页原件照片。各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信息系统核实吸纳就业人员身份、劳动合同、就业登记、社会保险等信息。对审核通过的,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区(市)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资金到账后,由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资金拨付至企业银行账户。
注:执行期限为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