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医疗费可以报销吗?
导语 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的女性,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现行标准为3800元-4200元,按三档发放)。
青岛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医疗费可以报销吗?
【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医疗费报销】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的女性,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
拓展阅读>>>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标准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目前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金】可获取青岛失业保险金网上申请入口|条件、补贴标准、领取月数、领取期间生育|医保|丧葬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