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作废往年的青岛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导语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作废往年项目的操作方法请看正文。

  作废往年扣除项目

  “个人所得税”APP下载入口:点此下载

  查看待确认扣除信息,点击对应项目的“待确认”按钮,进入页面后选择“删除”,点击一键确认即可。

  (图片来源:截取自央视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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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女教育专项扣除★

  纳税人的子女处于学前教育阶段或者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子女年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税】可获个税年度汇算时间|入口,办理方式,个税税率表,专项附加扣除确认|查询入口|时间,个税APP下载|个税计算入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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