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岛中燃明月热力停热及开通用热办理指南(时间+材料+方法)

导语 青岛中燃明月热电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采暖季取暖费收费通知已出炉,停热及开通用热办理指南请看正文。

  一、办理方法

  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居民用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在每年的采暖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办理手续。申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以户为单位提出。”

  二、办理时间

  截止至2022年10月16日。

  三、所需材料

  用户可持房产证、身份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到收费大厅办理,代办人办理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停止用热手续的用户,视为正常供热;如逾期未交纳热费,供热单位有权停止供热,停热前所产生的热费由用户承担,且本年度不再办理开通供热手续。

  四、变更业务

  房屋产权发生变更后,尚未进行供热业务变更的用户,请及时到收费大厅办理变更手续。房屋过户前应查询供热欠费情况,以免给新房主供热造成障碍;将房屋出租的房东请及时查询房屋热费交纳情况,以免产生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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