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胶州市持证社会工作者一次性奖励标准

导语 为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胶州市对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并按规定登记的在胶就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详见正文。

  青岛胶州市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证书奖励标准

  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

  对 2025年以前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并按规定登记的在胶就业人员,分别给予 3000 元、2000 元、 1000元一次性奖励,从市人才发展资金中列支。

  每个人不重复奖励,以最高额为限。对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并按规定登记的行政或事业编制之外的社区工作者,按照高级、中级、初级每月分别给予600 元、400 元、200 元的职业津贴,由各镇、街道随人员工资一同发放。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胶州持证】可获青岛胶州市持证社会工作者一次性奖励标准、申报材料|方式|时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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