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申请全指南(条件+材料+流程+地点)
导语 青岛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申请主体、申请条件、申请基本流程、网上申请入口及操作流程等信息请看正文。
一、申请主体
法定劳动年龄内未就业的下列人员:
1.青岛市户籍贫困家庭子女(含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和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人员);
2.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统称“高校毕业生”);
3.青岛市户籍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4.青岛市户籍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返乡农民工);
5.青岛市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含已在青岛市办理了失业登记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二、受理条件
上述补贴范围内的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且培训出勤率不低于60%,经技能鉴定合格取得相应证书后,可以申请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人员原则上应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12个月内申请补贴,每人每年可以享受3次职业培训补贴,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得重复享受。
三、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仅限申请技能鉴定补贴的人员提供,扫描上传);
3.本人银行账户(仅限无社会保障卡的人员提供)。
四、基本流程
五、申请方法
1、网上申请
拟参加政府补贴就业技能培训的人员,应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此进入,选择“就业创业”在“个人办事”模块找到“就业创业”一栏下的“培训鉴定”,按照系统提示要求,填写本人的培训需求信息,自主选择培训职业(工种)、等级和培训机构,由系统审核判断其是否符合培训补贴条件和职业(工种)、等级鉴定申报条件。对系统审核通过的,应于培训申请后10日内到所选择的培训机构签订《就业技能培训协议》,对于超出10日的,本次培训申请信息由系统自动删除作废。
网上办理入口及流程
1、进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此进入,选择“就业创业”板块的“查看更多”。
2、在“个人办事”模块找到“就业创业”一栏下的“培训鉴定”。
3、找到“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登录申请。
4、登录后,按要求填报信息后申请补贴。
2、现场办理
持所需材料到青岛行政区域内任一区(市)及其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
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讯录:点此查看
六、申请时限
申请人员原则上应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12个月内申请补贴,每人每年可以享受3次职业培训补贴,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得重复享受。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由个人申领直补个人。符合享受培训补贴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应在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证书后(参加职业资格培训的可在理论和实操双合格成绩公布后)12个月内及时向申领补贴时户籍所在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提出申请。
七、补贴审核
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自受理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将补贴信息录入市公共就业一体化信息系统,并在《青岛市就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上报区市就业服务机构。区市就业服务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培训人员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查核实,无异议的,通过公共就业一体化信息系统进行确认,汇总本区市补贴申报情况,打印《青岛市就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审批表》和《青岛市就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人员花名册》,经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后,报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补贴公示。
八、补贴公示
市就业服务中心将享受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的人员姓名、培训机构、培训职业(工种)和等级、培训起止时间、补贴金额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通过“青岛就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市就业服务中心要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市公共就业一体化信息系统出具审核公示意见。
九、资金拨付
经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补贴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补贴资金来源渠道,由市就业服务中心或区市财政部门凭《青岛市就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审批表》、《青岛市就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人员花名册》和公示结果,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区市就业服务机构,再由区市就业服务机构发放至申请补贴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一、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20个工作日资金拨付到位。
十二、咨询电话
市南区 0532-82653565 市北区 0532-82725190
李沧区 0532-84651033 崂山区 0532-88979352
城阳区 0532-58659972 黄岛区 0532-86130982
即墨市 0532-88531466 胶州市 0532-86620237
平度市 0532-88322183 莱西市 0532-66039373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技能培训补贴】可获取青岛市技能培训补贴申请入口,补贴标准,申请条件、材料、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