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材料、流程、地点)

  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已经全面试点实施,实施之后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求大增,下面就来跟青岛本地宝小编一起来看看如何办理专用发票代开吧。

办理条件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申请,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办理材料

(1)《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税务登记证件。

办理流程

(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后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办理地点

市南区办税服务厅地址电话

1、香港中路办税办税服务厅

地址: 香港中路17号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一楼

电话:0532-82612366

2、闽江路办税服务厅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88号

电话:0532-82612366

3、福州南路办税服务厅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52号

电话:0532-82612366

市北区办税服务厅地址电话

1、山东路北办税服务厅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79号

电话:0532-83659301

2、山东路南办税服务厅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77号

电话:0532-83659301

3、山东路第二办公区办税服务厅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99号

电话:0532-83659301

4、南京路办税服务厅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南京路236号(青岛市不动产交易中心市北一中心内)

电话:0532-85861202

5、重庆南路办税服务厅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重庆南路120号(青岛市不动产交易中心市北二中心内)

电话:0532-85613693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济南市国家税务局

  淄博市国家税务局

  枣庄市国家税务局

  东营市国家税务局

  烟台市国家税务局

  潍坊市国家税务局

  济宁市国家税务局

  泰安市国家税务局

  威海市国家税务局

  日照市国家税务局

  莱芜市国家税务局

  临沂市国家税务局

  德州市国家税务局

  聊城市国家税务局

  滨州市国家税务局

  菏泽市国家税务局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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