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台湾通行证办理指南
导语 本文为您详细介绍青岛台湾通行证办理流程,包括旅游类、私人事务类、应邀事务类通行证及签注。首次办理台湾通行证最好把签注也办了,如果不急着去台湾也是可以后续再补签注的。
办理条件
旅游签注
1.青岛市民;
2.山东省内常住户籍人员(省内非青岛市常住户籍人员需提交在青岛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明);
3.前往台湾旅游的。
因私签注
1.青岛市民;
2.山东省内常住户籍人员(省内非青岛市常住户籍人员需提交在青岛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明);
3.前往台湾探亲、定居、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因私事务的。
应邀签注
1.青岛市民;
2.山东省内常住户籍人员(省内非青岛市常住户籍人员需提交在青岛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明);
3.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的,以及前往台湾进行本企业经贸交流活动的。
注意事项
所有类型入台均需同时持有《台湾通行证》及《台湾入出境许可证》。
办理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照片。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不满16周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军校学员证)。提交上述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3、按规定留存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4、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应邀赴台的除外。
5、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上述申请材料须提交复印件的,可以留存电子扫描图片替代。
除正常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按照申请事由提交以下材料:
1、赴台探亲的,交验入台许可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2、应邀赴台的,交验入台许可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受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盖章确认的复印件。
办理流程
申请→ 审批→ 复审→ 制证→ 发证
1. 申请人常住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市区、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受理申请;
2.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审批及制作加注、签注;
3.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证件。
青岛往来台湾通行证网上预约地址:
http://www.sdcrj.com/wwwroot/sdsgatcrjzwfww/services/icmApplyPsd.jsp
办理地点
1.青岛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市南区福州南路 17号、27号青岛市民中心三楼公安出入境受理专区
2.青岛市市南区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湛山一路25号
3.青岛市市北区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62-13、6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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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符合申请条件的,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批和证件制作。对于跨省异地申请出入境证件的,审批时限为20日。
注:具体以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