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居民收养继子继女办理指南

导语 想收养继子继女怎么办,应具备什么条件和有什么申请手续,要准备什么资料,青岛本地宝为你提供整理有关青岛继子继女申请收养的程序,详情如下。

  青岛市收养继子继女的办理指南如下:

  (一)收养应具备的条件

  1、收养人夫妻双方均同意收养;

  2、送养人生父或生母同意送养。

  3、被收养人超过10周岁要征得同意。

  (二)收养办理材料

  收养人:

  1、收养登记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3、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的结婚证。

  送养人:

  1、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2、离婚证、法院判决书;

  3、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书。

  (三)收养办理程序

  收养人、送养人双方持上述相对应办理材料到当地的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三)收养办理地点

  青岛市民政局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28号

  电话:0532-82106199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30

  查看青岛全部四市七区民政局地址请点击进入青岛各民政局网点一览

  ()收养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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