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户口变更需要什么材料(原是青岛市外)

导语 青岛户口变更需要什么材料?青岛本地宝为你带来相关方面信息,详情请阅读下文。

  1.原是市外

  (1)原系市外户口回国恢复户口办理呈报表、

  (2)护照及复印件、

  (3)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出具的《青岛市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登记表》、

  (4)《青岛市留学回国人员落户介绍信》及就业单位证明、

  (5)原户口所在地注销户口证明(未注销户口的提供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6)其他所需材料。


  备注:

  1.其他所需证明一般是下列情况须准备的证明材料:

  (1)在本市配偶处落户和配偶、子女共同回国落户的,需提供《结婚证》及复印件;

  (2)在本市配偶处、父母处落户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及与父母关系证明;

  (3)在本市固定住所或工作单位集体户落户的,需提供固定住所证明或工作单位同意落户集体户证明;

  (4)本市配偶、父母户口的户主和产权人为其他人的,需提供户主、产权人的同意落户声明;户主和承租公房的承租人为其他人的需提供户主、承租人及同户成年人同意落户声明;

  (5)固定住所证明。



  2.相关证明具体说明:

  (1)与户主、父母关系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或亲子鉴定。

  (2)固定住所证明:

  (3)《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或房屋承租落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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