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学历落户必须得有单位吗?

导语 取得博士学位人员,50周岁以下取得硕士学位人员,4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人员,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人员,40周岁以下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等人员可以申请青岛市学历人才落户。

  ➤拟落户人才本人、配偶、子女及其近亲属在青岛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居住落户或亲属投靠落户;在青高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校学生落入学校集体户,可直接联系学校办理。

  ➤没有接收单位的,在青岛市租赁房屋的,可申请落入租赁房屋所在区人才集体户,由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未租赁房屋的,可自愿申请落入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人才集体户,由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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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条件

  1.取得博士学位人员;50周岁以下(未满51周岁,下同)取得硕士学位人员;4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人员;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人员;

  2.40周岁以下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人才落户】可获取青岛市人才落户网上申请入口|操作、办理条件|材料、落户地、进度查询、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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