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职工工作调动需要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吗?

导语 青岛市职工进行工作调动后,是否需要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青岛本地宝已为您整理在正文之中。

  职工工作调动,需要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吗?

  回答: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调入)手续。

  拓展阅读>>>

  转移办理方法

  ➤线下办理

  新调入单位经办人持办理要件到公积金中心任一管理处服务窗口(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线下办理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办理账户转移(调入)登记。 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登记转移信息。单位留存一份《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备注:自2019年5月7日起,办理职工账户转移(调入)登记后,职工账户即变为正常状态,可在变更所属年月汇缴住房公积金,单位无需再做确认。

  ➤线上办理

  点此查看:青岛市职工公积金账户变更网上操作流程(附入口)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日即可办结。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同城转移】可获青岛公积金同城转移条件|材料|流程、办理入口|方法|地点|电话、附件下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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