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已达退休年龄能否将外地的养老待遇转至青岛发放?

导语 对于父母已达退休年龄且在外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是不可以把养老关系转入青岛的。

  父母已达退休年龄能否将外地的养老待遇转至青岛发放?

  如果父母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已经在外地领取养老待遇,根据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相关规定,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能转入青岛市,也就无法实现在青岛领取养老待遇。

  确定待遇领取地的规则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确定待遇领取地在山东省的企业参保人员(含中断状态)。

  ➤原则上在省内的最后一个缴费地作为其归集地。

  ➤省内参保缴费期间有一次性补缴超过3年(含3年)情形的,且补缴地不能提供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的材料的,原补缴地作为归集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保险】可获青岛市职工养老保险个人信息查询|养老待遇测算入口、待遇规定|转移|补缴|延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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