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不可申请货车电子通行码的车辆范围
导语 自2021年9月1日起,青岛市作为试点城市之一,将推广利用“交管12123”APP网上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部分车辆不可申请,详见正文。
不可申请车辆范围
机动车存在逾期未检验、注销、被盗抢、扣留、达到报废标准、事故逃逸等情形的,不允许申请城市货车电子通行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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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通过“城市货车禁限行管理规定”板块,可以查看相关城市对不同类型货车的禁止或限制通行时段、路段等管理规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出行时间和路线。在了解城市货车禁限行管理政策的基础上,确实需要在禁限行时段路段通行的,可以申请办理货车电子通行码。在办理货车通行码前,通过“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规定”板块,可以查看相关城市货车通行码的申领条件、核发时限、使用要求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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