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关于青岛西海岸新区大学生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启动资金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导语 2021年7月6日,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人社局发文《关于青岛西海岸新区大学生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启动资金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启动资金的申领与发放作了规定,详见正文。
根据《关于实施“梧桐树”聚才计划的若干政策》(青西新人组〔2018〕1号)、《关于印发〈青岛西海岸新区大学生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启动资金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青西新人社〔2019〕141号)、《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次团队各级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项目评审管理实施细则》(青西新科字〔2018〕36号)要求,现就新区大学生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启动资金申领发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通知所称“大学生”是指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驻区高校在校大学生。“优秀创新创业项目”是指2018年4月12日以后,参加政府部门主办、承办的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省、市级三等奖及以上,获得区级一等奖及以上的创新创业项目。
二、申报条件
本通知扶持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创办企业需工商注册并正常经营满1年;
2.2018年4月12日后,在新区经工商登记注册,且《工商营业执照》所登记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资金扶持的大学生本人;
3.从事符合新旧动能转换要求和新区经济发展需要的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创新创业项目,择优扶持(国家限制行业除外)。
三、奖励标准
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对新区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按程序申报认定后,给予每个项目10—100万元一次性资金扶持。
1.自落户之日起一年内在新区纳税5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给予10万元;
2.自落户之日起一年内在新区纳税10万元及以上,20万元以下,给予30万元;
3.自落户之日起一年内在新区纳税20万元及以上,30万元以下,给予60万元;
4.自落户之日起一年内在新区纳税30万元及以上,给予100万元。
每个独资、股份制和合伙经营大学生同一创新创业项目只能享受一次资金扶持,不重复申请。每个在校大学生同一创新创业项目只享受一次资金扶持,不重复申请。
四、申报办法和材料
(一)申报办法
1.大学生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启动资金申领采用集中申报方式;
2.申报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23日(节假日除外)。
(二)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在申报时间内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填写《青岛西海岸新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见附件)并提报以下资料:
1.500字以上的创新创业项目介绍及发展前景描述;
2.政府部门主办、承办的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校大学生提供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上一年度(1-12月份)企业纳税证明材料;
7.企业银行账户名称及帐号。
(三)申报地址及电话
地址:水灵山路188号市民服务中心7号楼311室
联系电话:85166613 85166765
五、有关要求
1.如实提报信息。申报单位须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填报申请信息。对弄虚作假,冒领、虚报、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一经查实,除追缴所发资金外,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2.申报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申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创新创业】可获青岛西海岸新区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申请范围|条件|材料、奖励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