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琴岛e保报销条件

导语 青岛市普惠型商业健康补充保险“琴岛e保”是一款于社会医疗保险挂钩的补充保险,报销需要一定条件,详见正文。

  关于社会医疗保险的约定:

  (一)“琴岛e保”参保人未先行社会医疗保险报销结算的,本产品不承担保险责任。

  (二)社会医疗保险:指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全民补充医疗、医疗救助、扶贫特惠、再救助等。

  本产品使用条款为《国寿美好生活团体医疗保险(2020版)条款》(中国人寿〔2020〕医疗保险 184 号》。参保须知、保险凭证中载明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与备案条款不一致的,以参保须知和保险凭证为准,保险凭证未载明的保险责任,保险机构不承担保险责任。其余未尽事宜,以条款为准。

  本产品按照《关于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促进商业健康补充保险发展的意见》精神设计开发,保险公司相关承保运营等受青岛市医疗保障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共同指导监督。

  拓展阅读>>>

  琴岛e保四大保障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琴岛e保】可获琴岛e保2022年缴费时间|入口|保费|保险期、缴费操作、理赔范围|比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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