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有住所人员办理居住证所需材料

导语 对于在青岛市有住所的流动人员,办理居住证需要携带去往居住地派出所办理的材料已为您整理在正文之中。

  有住所人员办理居住证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2、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相关材料。

  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领的,提交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备案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材料之一的;

  拓展阅读>>>

  办理条件

  流动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青居住半年以上,或明确预期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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