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车船税申报指南
青岛本地宝为您带来车船税申报相关的青岛车船税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流程等信息,希望能帮到您。
办理条件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就其应税项目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
办理材料
1、《车船税纳税申报表》或《地方税(费、基金)综合申报表》。
2、车船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不能提供车船登记证书、行驶证的车船,提供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税务机关接收资料,核对纳税人报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受理;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当场办理,在相应申报表上签名并加盖涉税事项业务章。
办理地点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东海西路18号
电话:12366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黄岛分局
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中路188号
电话:0532-86989555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高新区分局
地 址:高新区智力岛路创业大厦
联系电话:66966535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当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