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澳通行证旅游签注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内地居民因私事往来港澳地区的,可凭身份证和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提出申请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通行证和相应赴港澳地区签注。
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非本省户籍人员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条件同户籍地一致,办理赴港澳地区签注需提交异地材料。

办理材料

1.符合制证要求的电子照片(可到办证大厅选择人工照相、自助设备拍照,也可提前到与省厅出入境联网的照相馆拍照并携带电子条形码办理,单独办理赴港澳地区签注的可免提交照片)。
2.《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可到办证大厅打印)。
3.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
4.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换发、过期重领或者单独办理赴港澳地区签注的还需提交现持往来港澳通行证。
5.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补发的还需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6.与所申请签注相关的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拍摄证件照片→打印申请表格→取号→窗口办理→缴费→领取证件(选择邮寄或到办证大厅领取均可)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符合申请条件的,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批和证件制作。对于跨省异地申请出入境证件的,审批时限为20日。(注: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

办理费用

一次出入境有效的15元/本;多次出入境有效的80元/本(注: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

办理地点

青岛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72号甲

更多办理地点请阅读>>>青岛出入境办理大厅一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港澳】可获取港澳通行证办理材料|网上预约指引|现场办理流程,查询进度,出入境大厅位置等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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