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时限

导语 受理单位能够当场办理的,应当当场办理,无法当场办理的,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具体详见正文。

  ●“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时限

  1.受理单位能够当场办理的,应当当场办理;

  2.无法当场办理的,应当向申请单位或者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并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3.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的时间不计入办理期限。

  ●什么是“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是指我国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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