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青岛市北区未就业人才落户材料要求
导语 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想要落户青岛市北的要准备什么材料?材料有什么要求?青岛本地宝为您整理好了,详情请阅读下文!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A4纸复印一份)
2、《人才引进申请表》两份(附件1,报纸质版,A4打印);
3、《人才引进情况登记表》两份(附件2,报纸质版,A4打印)、
4、《青岛市引进人才基本情况信息表》(附件4,报电子版);
5、毕业证、学位证等符合引进落户条件所对应的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
6、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还应提供学信网学籍/学历验证报告。
7、派遣期内毕业生应提供报到证原件、复印件(若报到证已派遣单位的需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原件、复印件)。
8、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其他证书档案材料不全的,应提交原发证机关或具备资质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9、申请落户市北区人才集体户的,提供无房证明(到市北区房管部门出具)、租住在市北区的租赁合同或其他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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