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办理赠与公证材料

导语 青岛办理赠与公证材料有什么?青岛办理赠与公证材料有哪些?青岛本地宝为您带来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赠与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赠与财产给与公证的法律程序。

  办理赠与公证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及其复印件;

  (二)受赠人为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三)赠与书、受赠书或赠与合同文本;

  (四)被赠与财产清单和所有权证明;

  (五)赠与物共有人同意赠与人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

  (六)赠与物属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

  (七)赠与物属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八)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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