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办理借款合同公证材料
导语 青岛办理借款合同公证材料有什么?青岛办理借款合同公证材料有哪些?青岛本地宝为您带来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借款合同仅指金融机构同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之间签订的货币借款合同。办理借款合同公证,应向合同签订地或当事人住所地公证处申请。
办理借款合同公证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双方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贷款方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涉及外汇内容的提交《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
(三)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四)借款合同文本;
(五)有担保方的,提交担保文件;
(六)抵押贷款的,按合同份数提交抵押物清单和所有权证明;
(七)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了解更多青岛公证信息点击进入
还有更多详细信息尽在【青岛公证】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