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青岛市教育系统教师招聘范围和条件

导语 近日,青岛市教育局和各区市教育系统分别发布招聘教师简章,青岛本地宝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范围和条件,详见正文。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见《岗位汇总表》),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4.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情形:

  1.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列入《青岛市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实施细则》范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5.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应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7.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5年4月9日前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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