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第二海水浴场安全须知
导语 应在设有救生人员执勤的时间和海域内游泳,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勿超越防鲨网警戒线。详见正文。
安全须知
1、应在设有救生人员执勤的时间和海域内游泳,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勿超越防鲨网警戒线。
2、不要依赖充气式浮具(如游泳圈,浮床等)来助泳,如遇泄气等问题,容易造成溺水危险。
3、海中因有海浪、暗流,故与泳池不同,需要加倍耐力及体力支撑才能游出与泳池的同等距离,所以不可高估自己的游泳能力,以免造成危险。
4、海中游泳要注意潮汐时段,高潮后即将退潮,尽量不要在退潮时游泳,以免退潮时体力消耗过大发生意外。风浪太大时不要游泳,谨慎进入深水区,严禁单独游泳,以免发生意外。
5、严禁酒后游泳。不要觉得自己有一定的游泳技术,不会出问题。饮酒后加上酒精对大脑的刺激就更觉得自己艺高人胆大,但大海无情,一旦出点身体状况,那可就悔之晚矣。
6、如果警示该海域中有海蜇,在游泳时一定要加倍注意。有皮肤出血时,应立即上岸。
7、在遇到有人溺水时,应大声呼救或拨打110请求协助。未学过水上救生,不可贸然下水施救,以免造成溺水事件。
8、救生员均身穿救生员标志统一服装。沙滩上插黄、红两色救护队旗位置,为救生执勤点,救生人员正在值班。如无旗杆,则表明无救生员值班。同时,沙滩还竖有警示标志旗,如全是红色旗帜,为风浪大,禁止下海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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