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胶州市图书馆阅览室规则汇总

导语 青岛胶州市图书馆阅览室规则汇总,青岛本地宝小编已经为大家准备好了,快来正文了解吧。

  图书借阅规则

  1. 外借部实行全开架借阅。持胶州图书馆借书证的读者均可入内自行选取图书。

  2. 每次借阅图书的期限为30天,超期每册每天交滞纳金0.10元。对确需继续阅读的书籍,读者可在借期内办理续借手续。

  3. 书库不得携带书刊、包、雨具等物入内。未办理借阅手续的读者请勿带书出室。

  4. 外借部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吃东西、大声喧哗。

  5. 请爱护图书,请勿在图书上进行写、画以及折角、撕剪等。若有污损、缺页等情况,按本馆有关规章制度赔偿。

  6. 读者将所借图书丢失后,必须及时到馆办理手续,按照图书馆有关规章制度赔偿。

  少儿借阅室规则

  1. 少儿借阅室是小读者看书、学习的公共场所。要保持安静,请勿大声喧哗且保持室内卫生,不要吃零食,不乱扔垃圾,禁止婴儿车入内。

  2. 借书室借书完成后,方可进入期刊阅览室或者有声读物阅览室阅览。

  3. 借阅室内陈列的各类期刊,每次限取一本,阅后请自觉放回原处。

  4 .请小读者爱护图书,确保期刊的整洁,严禁涂画、撕剪、折角或遗失,一经发现,按期刊原价赔偿。情况较为严重者,按原书的2倍罚款。

  5. 办理图书外借手续时,请当面检查所借书刊是否有涂画、批注、圈点、撕页、污损等,如有上述情况,请向工作人员反映;否则还书刊时发现有上述情况,以原书的1倍罚款,情况较为严重者,按原书的2倍罚款。

  6. 读者丢失图书,按书价2—5倍赔偿。

  7.监护人要监督好自己的孩子,防止因为疏忽孩子受到不必要的伤害。小读者及监护人应遵守本室规章制度,影响公共利益者,给予暂停阅读。

  报刊阅览规则

  1. 报刊阅览室提供当月报刊阅览和馆藏报刊合订本阅览。

  2. 读者凭借书证入室阅览。刊物或报纸,阅后请按号归放原处。

  3. 书刊、报纸只能在该室阅览,请勿将书刊携出室外。

  4. 室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抛纸屑、吃东西、大声喧哗、谈笑聊天,衣着不整者谢绝入内。

  5. 请爱护公物,污损撕毁期刊按章赔偿。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胶州图书馆】可获取官网入口,入馆指南(时间|须知|借阅规则|借书证办理|交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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