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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太平湾景区游览须知

导语 为了营造一个自然、和谐、美好、安全的游览环境,请您自觉遵守《市南海滨景区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太平湾景区游览须知

  尊敬的游客,欢迎您来到青岛海滨景区——太平湾景区,为了营造一个自然、和谐、美好、安全的游览环境,请您自觉遵守《市南海滨景区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阅知并遵守如下须知:

  一、请勿在礁石、沙滩等非正规下水点、码头乘坐船艇。

  二、禁止滋扰尾随他人为游艇、游船拉客或者揽客照相等。

  三、禁止非法经营活动,无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售卖商品、服务。

  四、禁止使用液化气罐、卡式炉等燃气设备。

  五、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景区,禁止在景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等。

  六、禁止在非搭设篷伞区域搭设帐篷。

  七、禁止宿营、取火、营火、烧烤、自带炊具烹饪食物。

  八、禁止乞讨、卖艺、卖唱。

  九、直播人员应遵守《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等规范,不得进行违背公序良俗的直播、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休息、妨碍(害)他人的正常游览等。

  十、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污染,禁止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

  十一、遇涨潮、浪大及恶劣天气时禁止靠近海岸或者滞留沙滩、礁石等危险区域。

  十二、遵守空域管理规定,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禁止在景区上空放飞无人机、航空运动器材、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

  十三、禁止开展垂钓、捕捞等妨碍(害)他人游览的活动。

  十四、禁止在易拥堵区域滞留或者聚集制造混乱。

  十五、禁止在非游泳区域下海游泳、跳水或者翻越、攀爬护栏、坝体及危险礁石等。

  十六、未经许可,禁止进行电影、电视等妨碍(害)他人正常游览的影视拍摄行为。

  十七、遵守《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禁止携带大型犬进入景区,携带小型宠物犬进入景区应为犬只佩带犬牌、束牵引带,即时清除犬粪。

  十八、未经许可不得开展商业推广,禁止在景区内张贴、喷涂广告或者散发传单、宣传品。

  十九、禁止以诈骗为目的,通过 APP 推广等方式非法获取个人信息。

  二十、禁止违规停放摩托艇、橡皮筏、泡沫筏、木质船等各类船舶或者堆放渔具、渔网等工具设备。

  二十一、禁止未经许可放飞航模、滑翔伞,禁止在非指定区域驾驶沙滩摩托车及开展冲浪活动。

  二十二、请勿躺卧座椅、随地吐痰、随处便溺、乱扔瓜果皮核等废弃物。

  二十三、严禁打架斗殴、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

  二十四、禁止损坏座椅、标识标牌等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损毁环境卫生设施,严禁改变设施使用用途。

  二十五、禁止攀枝折花、践踏花草、擅自采摘花果枝叶。

  二十六、严禁以绑吊床、扎帐篷、搭天幕等方式破坏绿化或者开展足球、羽毛球等易对绿地造成损坏的体育活动。

  二十七、游览时需听从景区工作人员的现场指引、劝阻及管理,禁止其他扰乱公共秩序、损害公共设施的行为。

  二十八、游览时注意安全提示标志,提高个人财产安全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随身物品,警惕盗窃、诈骗等行为。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需由家人陪同,避免走失或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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