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南区境外人员主动申报对象、要求

导语 境外人员来青岛市南区需要申报登记吗?有哪些规定?青岛本地宝为大家整理好了,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申报对象

  自2020年3月18日零时起由境外入市南区人员(指出国<境>返回的中国公民和入境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包括通过境外直接抵青或从其他城市中转抵青进入市南区的人员。

  (二)申报要求

  1.拟由境外入市南区的人员,应由其本人、亲属或所在单位提前72小时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报备。

  2.境外入市南区人员在到达市南区后,应当遵守有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和命令,必须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居委会)、企业(单位)如实申报个人信息,报告健康状况、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相关情况,第一时间通过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来青申报”模块申请健康通行码,接受检验检疫、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3.宾馆、酒店等要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报告义务,接待单位、社区(村居)、出租房主、留宿人等应按规定将入境人员的健康状况、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或相关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引导入境人员第一时间通过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来鲁申报”模块申请健康通行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4.截至本通告发布之日入境未满14日且未向所在社区(居委会)、企业(单位)报到的人员,应当尽快报到,并通过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来青申报”模块申请健康通行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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