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工伤发生后多久申请工伤认定?

导语 青岛市工伤发生后,不同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所规定的时限有所不同,分为用人单位一方和劳动者一方,详见正文。

  发生工伤后申请主体及时限

  (一)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限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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