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参赛指南(时间+入口+赛项+奖励)

导语 2021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高职组各赛项比赛,将于10月下旬至11月举行,比赛报名时间、举办时间、比赛安排、比赛奖励等信息请看正文。

  一、系统报名入口

  点此进入:技能大赛报名系统

  二、报名方式

  为保证报名信息的准确性,大赛采取“邮件报名”和“系统报名”两种方式,报名信息内容须完全一致。先由市教育局、高职院校发送经审核、盖章的“报名邮件”之后再进行“系统报名”(不完成邮件报名的,无法通过系统报名审核),“邮件报名”的具体要求按本通知附件“2021年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赛项比赛通知”执行,于10月18日前发至承办院校邮箱。

  系统报名使用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网的“技能大赛报名系统”登录。设置市教育局和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管理账号。各单位报名账号和初始密码请咨询报名系统首页“服务电话”。为确保信息安全,各单位须安排专人进行账号管理及信息填报。

  邮件报名表统一模板:点此下载

  三、报名时间

  系统报名:报名时间为10月18-20日20时。非报名时段系统关闭,不接受报名。相关报名参赛信息须如实填报,且与“报名邮件”内容保持完全一致。

  四、参赛要求

  参赛选手须为各职业院校(包括技工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本科院校中高职(专科)类全日制在籍学生可报名参加高职组比赛。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参加中职组比赛,四至五年级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生和技师学院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技工学校学生参加中职组比赛。高职院校举办的中职教育,若无独立建制不得参加中职组比赛。凡在往届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比赛。参加比赛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学生资格审查,分别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团体赛不得跨校组队,同一学校相同项目参赛队不超过1支。参加团体比赛的队伍和参加个人赛的选手均可指定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不限于指导一名参赛选手。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团体赛每队限报2名指导教师,个人赛每名选手限报1名指导教师。

  五、比赛项目

  中职组设财经商贸、电子与信息、交通运输、旅游、轻工纺织、生物与化工、土木建筑、医药卫生、装备制造、资源环境与安全、农林牧渔等11个专业大类、43个比赛项目。

  高职组设财经商贸、电子与信息、公共管理与服务、教育与体育、旅游、农林牧渔、生物与化工、土木建筑、资源环境与安全、装备制造、水利、医药卫生、轻工纺织、文化艺术等14个专业大类、56个比赛项目。

  六、比赛安排

  比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分别由各市、各高职院校自行组织;决赛拟于2021年10月至11月举行,在省大赛组委会、执委会领导下,由各赛项执委会具体组织实施。

  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各赛项比赛期间,要组织形式多样的校企合作论坛、专业教学交流观摩、人才招聘、教材展示、实训设备展览等活动。聘请专家并吸引企业行业参与,促进职业院校发展对接产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生产过程实际,深化职业教育专业、课程和教学改革。

  各赛项比赛具体安排:点此进入官网查看

  七、奖励办法

  1、各赛项学生组比赛按实际参赛人(队)数的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分设一、二、三等奖。根据《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励办法》(鲁教职字〔2011〕6号),对符合奖励条件的院校和选手给予奖励。

  2、大赛对获得各赛项一等奖的指导教师,颁发“获奖选手指导教师”证书。

  3、获奖选手升学政策,按照当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八、入场规定

  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所有参赛、到会、赛项服务人员等均纳入大赛人员健康管理,接受承办校、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管理规定。所有大赛人员在入场前均需测量体温,体温≥37.3℃的人员不得进入赛场。

  所有选手凭身份证和学生证检录、入场,不再制作“参赛证、指导教师证、观摩证”等,比赛现场只能显示参赛工位号不能带其他证件。每个赛项只制作“领队证”(每队1个)、“监督仲裁证”(3个)、“裁判长证”、“专家(裁判)证”(根据实际数量)、“技术支持证”(进赛场服务人员,不超过3个),其他证件一律不再制作。

  赛场应该为所有到会的指导教师、观摩人员提供现场直播或入场观摩的条件。比赛期间要为社会各界观摩比赛及相关活动创造条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技能大赛】可获2021山东职业技能大赛报名入口|时间|方式、参赛规则|要求|奖励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