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住房公积金强制缴纳吗?

导语 青岛住房公积金是不是必须缴纳的?对于公积金缴纳的相关规定是怎么样的?青岛本地宝小编为您提供相关信息。

  问:住房公积金一定要缴纳吗?

  答:住房公积金是应当缴纳的。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有能力缴存住房公积金但不建不缴或少缴的单位,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缴存】可获青岛公积金缴存入口、缴存地点|流程等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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