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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青岛市职工医保报销待遇

导语 在职职工门诊统筹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在基层(含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80%、70%、60%。

  2025年青岛市职工医保报销待遇

  门诊统筹

  在职职工门诊统筹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在基层(含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80%、70%、6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再增加5个百分点,基层(含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别为85%、75%、65%。

  在职职工年度报销限额为6000元,退休人员为7000元。参保职工在基层(含一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不设起付标准,二级、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为500元、800元。

  住院待遇

  报销比例:职工医保参保人住院,年度累计在4万元以下的部分,退休(职)前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报销 90%、88%、86%;退休(职)后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报销 95%、94%、 93%:年度累计4万元以上的部分,不区分医疗机构级别,退休(职)前统一报销 95%,退休(职)后统一报销 97%。

  支付限额:职工医保基本医疗保险一个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门诊慢特病报销

  报销比例:

  • 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2% ,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2%

  •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8%

  •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6%

  • 超过病种限额标准以上的部分,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70% ,其他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0%

  (住院+门诊慢特病)封顶线20万

  起付标准:社区、一、二、三级定点医药机构起付线分别为200元、200元、500元、800元。

  大病医疗保险

  1. 超限补助:符合统筹支付范围、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补助比例为90%

  2.大额补助(特病):

  起付标准:尿毒症、器官移植为3000元

  补助限额:20万元(低保、特困无限额)

  3. 大额补助:

  起付标准:1.2万元(低保、特困6000元 ,比例提高5%)

  补助限额:20万元(低保、特困无限额)

  4. 合计年最高保障额度:80万元以上(含基本医保20万元、大病医保60万元 ,低保、特困人员保障额度更高)

  来源:青岛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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