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哪些人不能申购市北产权型人才住房?
导语 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青岛市有住房或5年内有商品住房交易记录(含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房屋征收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的房产转移)等情况的不能申购市北产权型人才住房。具体更多详见正文。
哪些人不再享受人才住房申请?
上述各类人才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再享受人才住房政策:
1.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青岛市有住房或5年内有商品住房交易记录(含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房屋征收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的房产转移);
2.本人及其配偶在青岛市范围内享受过用于改善生活或住房的一次性补贴(主要指住房安家性质的顶尖人才安家费、高层次优秀人才购房安家补贴、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安家补贴、博士后安家补贴、技能领军人才安家补贴和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等),或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含福利分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部队分房、产权型人才住房、青岛市各级机关干部(职工)分房、集资建房等)。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青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市北人才住房】可获青岛市北区第二批产权型人才住房最新消息、房源情况、申购条件、及咨询电话等信息。